大概是幾天吧!在Linked上加入的一個群組中,有人在討論串裡發了一個問題! 是一個很簡單的問題!也給足了他想要完成的條件! 於是我用生疏的英文,把我的解決方案給PO了上去! 當然陸續還有些人也PO了不同的解決方案! 其實我一直以來的想法是,程式這東西,本來就沒有一個標準解答! 你愛用OO你就用,愛用JS,你就用~ 那有什麼規定說一定得依照什麼方法去做才是好方法!
我覺得那才是扼殺思想的一種方式! 大家都忘了剛學會寫出hello world時的那種成就感! 寫著寫著.. 都麻木了! 做網站...要SEO...要跟著各大瀏覽器的支援搞得焦頭爛額 要跟著搜尋引擎做最佳化! 真是累人的一件事! 我不是什麼高手,但我覺得,我以可以做得出東西來為榮! 你或許10秒就想出來了,而我花了30秒! 但..我還是想出來了,而且是用自己的方式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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